首页> 实时讯息>

浪漫的背面:被回忆录屏蔽的周信芳婚姻真相

时间:2025-07-23 02:02:00

周信芳与裘丽琳,裘丽琳之父裘仰山同时拥有谦和茶庄与致和钱庄两家产业。

周信芳与裘丽琳的恋爱过程,以前了解的人极少。事件在当时并不轰动。目前海量的报刊数据库,找不到它的任何痕迹。这至少说明,这件绯闻并不像后来传说的那样,“足有近十家小报用各种显目的标题在主要版面上‘报道’了这条新闻”(树棻《生死恋歌:周信芳与裘丽琳》,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,第33页)。而裘丽琳和裘剑飞在各大报刊登启事之说,恐怕也是想当然——现在《申报》《新闻报》《时报》等多种大报相关年份的数据是全的,也查不到这两份“启事”。推情度理,双方应该都不会这么做。裘丽琳要主张人身权利,裘家要与妹妹断绝关系,委托律师寄封律师函即可。何必自揭隐私,昭告天下?

此事成为家喻户晓的“浪漫故事”,实始于周信芳之女周易口述、孙树棻撰写的《伴飞:周信芳与裘丽琳》一书。周易在书中说:当时“几乎所有那些纪念我们父亲的文章中……极少提及过她(裘丽琳)在共同生活的四十年中对父亲的生活和艺术所给予的影响。”(《伴飞:周信芳与裘丽琳》,鹭江出版社1986年版,第7-8页)该书的出版确实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。这部回忆录性质的著作,后来略经修改,由树棻独自署名,改名《生死结》(百家出版社,1993)。以后又用《麒麟童生死情缘》(南海出版公司,2000)、《生死恋歌》(文汇出版社,2003)等书名出过多个版本(以下主要引用《生死恋歌》),并为电视剧、电视节目、报刊文章以及学术论文、传记等等,广为传播、引用。

回忆录的不同版本。图片来源:孔夫子旧书网。

回忆录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。周易出生于1932年。她的叙述,来自少年时听母亲的讲述。而她的母亲裘丽琳与周信芳相爱、同居之初,周信芳还有两房太太。很难想象,裘丽琳会对幼女和盘托出。该书初版于1986年。当时的人们对于民国时代复杂的婚姻关系,还难以完全接受;当时的舆论尺度把控,应该也限制了写作接近真相。

所以,一部四十年前的回忆录,有一定的局限性,似不必苛责。

不过,本人或亲属的口述材料会有一定的情感偏向虽属常情,这种偏向如果止于选择性地讲自己愿意公布的事实,可能离真相还不太远;这本回忆录,却在若干关键处悄然改写了历史。这些改写影响到周、裘爱情婚姻的真相事小,改变了周信芳演艺活动的真实性则事大。

从1926年,裘丽琳离家“私奔”,到1935年,周信芳通过法律途径,与前两位太太离异,与裘丽琳正式结婚,回忆录对这一阶段的叙述明显失实。

回忆录提到,裘丽琳是观看《汉刘邦统一六国灭秦楚》,见到周信芳演的张良,一见倾心。如果是首演的话,那是在1925年11月27日。又记述两人在张园的“冬赈游园义卖会”上相识。据周信芳1930年日记记载,两人初次约会是在“四川路海宁路的新中央影戏院(当时叫维多利亚影戏院)”,日记中有“此四年之变”语,初次约会当是在1926年。也就是说,周信芳并不是“同自己的前妻刘氏办妥了离异手续”一年后(《生死恋歌》,第31页),再开始与裘约会的。裘家之所以强烈反对他们的恋爱,主要还不是现在媒体津津乐道的所谓“豪门”与“戏子”的问题,而是周信芳当时是有妇之夫,且有两房太太。

1912年,周信芳与名旦九仙旦(刘祥云)之女刘凤娇结婚。婚后育有一子二女。1915年起,周信芳隶“丹桂第一台”剧院。在第一台期间,又与一位张姓女子同居。张氏应生于1887年。她与周协议离异后,1936年8月因赡养费纠纷起诉周信芳,报道称其“年五十”(《名伶麒麟童离妇控违约》,杭州《东南日报》1936年8月14日第6版),据此推算,她比周信芳大八岁。

张氏具体何时与周结识,目前不清楚。周信芳1930年日记中有“十数年情深”之语。另外,毕倚虹的小说《人间地狱》中也写到张、周同居之事,该小说写的是民国七八年间的真人真事。小说中几次写到,张氏要去第一台看戏。

毕倚虹的小说《人间地狱》。

毕倚虹写张氏有一女儿,当是实录。因此女与整部小说内容没有任何关系,一笔带过后,再未提及,没有虚构的必要。此女极可能就是周信芳日记中提到的“福官”,日记中称张氏为“福娘”。“福”字的来历应该与住处有关。

张氏一开始住福昌里。福昌里位于上海老城小东门内,辛亥革命后,曾经是沪军都督府,后改建为石库门住宅区。她的这处住宅,也就是毕倚虹小说中提起的“小房子”。周信芳与她就是从这里开始同居的。1928年或之后,搬到了同福里。由于她的住所前后都有一“福”字,日记大多以“福”字代称。如,1924年,周赴津之夜记:“六时和嘉祥分手,温泉沐浴,又至福别,回到家拜父别妻。”7月在大连写家书:“本日上海大、福家信各一函。”“大”即大庆里,此时原配刘氏与公婆同住于此。

诉讼报道追述:张氏“廿年前,和麒麟童相遇,一见倾心……当时就在无条件下,实行同居。”(《麒麟童控案和解》,南京《朝报》1936年8月19日第8版)这与小说中的描写也是契合的。魏绍昌在《人间地狱》的“出版说明”中明言,《人间地狱》“写的都是毕倚虹和他的同伙文友们的风流韵事”。毕倚虹生前曾对包天笑说过,两人志趣相投,过从甚密,所以毕写的故事包也都亲身经历过,如果写不完可由包补足。不料,一语成谶,毕写到第60回去世,果由包天笑续写完毕。毕倚虹对她没有好感,把她写得绵里藏针,十分厉害。写张和周的故事,毕的笔下更是一派鄙夷、嘲讽的口吻。因一般俗见,当时的这种风流韵事,哪里需要这么“煞有介事”!譬如:张氏大热天让厨师炖牛肉汤,然后一连用五六张干净的白纸,亲自把浮在上面的油吸掉,“将那碗牛肉汤凑到电灯底下横看竖看,见果然没有一点浮油了”,才带回“小房子”,等周信芳散戏回来喝。至于她一定要手下人在家里管周信芳叫“老爷”,更在书中被尽情嘲弄。然而,这些在旁人看来“痴情”可笑的举动,正好说明,张与周一开始就不是一般人以为的“露水姻缘”,与此后长期的感情走向是吻合的。

周、裘相爱时,周、张保持同居关系已近10年。

左为周母许氏,右为周信芳原配刘凤娇。

裘丽琳从家中出逃“私奔”,回忆录显示是周信芳在“更新舞台”演出期间。周在“更新”的时间很短。在1926年2月春节之后,5月即改隶“大新舞台”。书中关于周、裘结婚的时间及裘丽琳掌管家庭经济,对周信芳艺事活动产生影响的叙述,时空错乱,把这些事提前了近十年。为了填补掉这十年里的真人真事,又拼凑了一些并不存在的故事,改变了周信芳艺事活动的重要轨迹。

周信芳和裘丽琳于1935年10月1日才在新亚酒楼举办婚礼。这一点,新的《周信芳年谱》已经更正。实际上,从这时候开始,裘丽琳才可能“处理好这个家庭的收支”。

回忆录说:“结婚之后,我的双亲另赁房屋成立起了小家庭。……弄堂的名称叫永吉里”(《生死恋歌》,第56页)。永吉里应该是两人正式开始同居的住所。

起码在1928年初,周信芳还没有与裘丽琳正式同居。日记里没有裘的影子,也没有永吉里的记录。周每天都住福昌里,常带着福娘、福官,还有福娘的姐姐珍书等一家子在巴黎饭店吃饭、看戏、跳舞。周、裘正式同居,推测在同年8月前后。因为裘丽琳怀孕了,这是跟福娘谈判的重要筹码。周与福娘没有生育。

此时,周的原配刘氏已回汉口娘家。福娘纵有万般不满,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,约定周信芳必须每月两家各住15天,每月保证“津贴400元”。

此后四年多,周信芳在上海形成了一个基本生活轨迹:一天住同福里,一天住永吉里,这是福娘提出的先决条件,而且以后也经常因为“正月、半月”的缘故吵架。不管住在哪里,每天外出公干前,先去大庆里父母家,晚上散戏或应酬结束,也先到大庆里。谈公事都是去大庆里找他。两位太太家里不接待公事,也没有戏院的人去太太家找他的。只有鼓师黄成美,每天散戏都陪着他回家,一路上跟他聊打听到的戏班琐事。这个时候,根本不存在裘丽琳从婆婆手中“接管家庭财政”“同戏院老板交涉”的事实和可能。至于带了“一支四寸的小手枪”,天天“保护”周信芳上戏院,更是子虚乌有。

首先,在周信芳与前两位太太办妥离婚手续之前,裘丽琳自己的身份是半秘密、半公开状态。

1930年11月2日晚上,两人在大华饭店,被人认出。周信芳日记记载:“有识余二人者,皆窃视之,各面色不同,有羡者,有妒者,窃笑和不耻者,以我二人未结婚故也。余听之,丽琳以爱字亦置之。”还“未结婚”,裘丽琳以什么身份,什么立场出来“夺权”管事?回忆录是把八九年以后,裘丽琳婚后的“影响”,在1926年提前实现了。

这个时期,裘丽琳几乎是不上戏院的。日记从无她陪着上戏院的记载。

其次,周信芳也不存在什么“生命危险”。周信芳在天蟾舞台从1927年一直演到1932年1月。回忆录说成在天蟾只“唱了一年半戏”(《生死恋歌》,第78页),那岂不是1928年中就离开天蟾了?很明显,如果据实书写,有帮会背景的天蟾舞台老板顾竹轩(顾四)“威胁”“强留”周信芳的故事就编不下去了。一个人怎么可能天天在“死亡恐惧”中坚持四年?

天蟾舞台老板顾竹轩。

事实上,周信芳与顾竹轩的合作基本是正常的。《周信芳与顾竹轩的“恩怨”》一文已证实,顾竹轩并未克扣包银,也不存在“强留”之事(《新民晚报》2025年5月10日第11版)。真有这样的事,日记不可能不记。从日记看,周信芳对顾四也没有“恐惧”的意思。该提要求提要求,该讨价还价,讨价还价。比如,上海的戏院老板都会要求演员“帮忙”。所谓“帮忙”就是合约之外白唱,类似于现在的“无薪加班”。外边约来的名角一月期满,总要“帮忙”几天。对顾四的“帮忙”要求,周信芳的“还价”都干脆利落:

前年五月顾四欲帮十日允许五日,六月[欲]半月允许五日……(1930年10月24日日记)

可见,顾四并没有回忆录说的那么可怕。由于顾竹轩作为天蟾舞台老板并不跟演员直接谈公事,周信芳倒是经常抱怨顾竹轩手下的管事徐培根、谢月奎、朱瘦竹,“彼等见顾四如山兔面见阎王,战战兢兢、奴颜婢膝”,不敢把他的要求、原话如实转达。回忆录明显不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,仅凭“标签化”的概念编造故事。

回忆录说,顾竹轩从1927年第4个月起就克扣包银,周信芳在台上“泡汤”对付。实际上,周信芳在天蟾期间,先后编演了大量新戏:《龙凤帕》(1-2本·1927)、《华丽缘》(1-12本·1927)、《苏秦张仪六国封相》(前后部·1928)、《香莲帕》(1-4本·1928)、《龙凤帕》(3-8本·1928)、《封神榜》(1-16本·1928-1931)、《满清三百年》(头二本·1931)。如果真是包银只拿三分之一,每月“800多元收入”(《生死恋歌》,第57页),怎么肯四年如一日,如此卖力?

即使需要扣还“印子钱”,周信芳每月也绝不可能只有“800多元收入”。此时他的家庭负担,并非如回忆录所言是“分成了两个门头”(前引书,第63页)。周信芳起码供养着4个门头:父母、原配及子女、福娘一家(母女、姐姐等)以及裘丽琳(1929年生一女)。福娘的生活费见诸日记,每月400元(实际不止);父母的生活费,按回忆录说,裘丽琳接手后,规定也是400元,那此时肯定大于这个数。如此,原配与裘丽琳岂非要喝西北风?

回忆录关于周信芳“挣脱”顾四的说法显然不成立。至于说临走时结账,顾竹轩还敲一笔竹杠,说周信芳“共欠柜上一万零五百四十二块五毛”,让周信芳写下欠条(前引书,第78页),更是毫无根据。

1930年,老天蟾舞台拆建,双方重订合同,周信芳提出包银涨至3700元。顾四答复:“周老板我当优待,所有欠款两抵以做津贴,增价暂缓。”(周信芳日记1930年10月27日)不久,抵账收据及预付包银送到大庆里:

十二时,(徐)培根至大庆里,付三千元并收据,上写“前账欠款划抵清讫”。我批“初一日起之。收据上是以前账目经徐培根手划抵两清讫。此款三千元以废历十一月初一日为始。中保人:徐培根。签字。”(1930年11月7日,农历九月十七日记)

也就是说,欠天蟾柜上的账,在1930年11月已全部抵清了,而且有字据,有中保,做得清清楚楚。至于其他欠账,周信芳此时也已着手清理,限制她母亲借债:“我呈以后还账并月清之事,母云‘随便’,意甚怒。”(周信芳日记1930年11月7日)

周信芳离开天蟾舞台是因为“一·二八”战争爆发,顾竹轩主动停止了天蟾的演出,剧场做了难民收容所。“挣脱桎梏”说,纯属虚构。

天蟾舞台。

在天蟾时期,周信芳真正的烦恼来自家庭。母亲经常举债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则来自两位“太太”。他多次在日记中叹“苦经”:

谁能安慰我?我有谁心痛?我是一只牛,田到几时耕完!人都压迫我,我更为谁而生?谁是我的亲人、爱人?爱情,什么叫爱情?分明是刽子手的快刀使我受刑。可怜我啊!恨她们残忍!(1930年10月1日)

她们是谁?一个当然是他母亲:“债台高筑,何以为生?积欠累累,遗[贻]误前程,受制于人者,‘孝’字使我如此。”一个是福娘:“争吵之事,屡屡不休……虽云十数年情深,常使[人]忍无再忍,予太可怜!”另一个则是裘丽琳:“彼孩子气使我心碎,使我更苦闷。”疲劳、紧张、焦虑,“急得喉痛嗓哑”。(日记1930年10月1日)周信芳1930年在蓓开公司灌有多种唱片,原来只听见他的嗓哑,读了日记更听到他的苦恼。

周信芳的沙哑嗓子尽人皆知,不少人还把“沙哑”认作麒派的“特色”。不过,周信芳的嗓音并不是一直都如1930年那般低喑嘶哑。

童伶时代周有一副好嗓子。他从小文武兼擅,唱工戏以汪派为主,《朱砂痣》《天水关》《取成都》《奇冤报》《捉放曹》以及伍子胥的戏从《文昭关》到《鱼肠剑》都唱,刘派戏《斩黄袍》等也常演。“倒仓”以后,嗓音起了变化。一开始,是“沙”而不哑。1912年,隶新新舞台时,报道说他唱《镇潭州》“嗓子虽沙,尚觉苍劲。”(玄郎《戏评》,《申报》1912年11月13日10版)这时候,他除了大演以念做、武工为主的戏之外,还能唱《桑园寄子》等纯唱工戏,常演的《阴阳河》《忠孝全》等剧也有大段唱工。特别是谭鑫培莅沪期间,周信芳还在中场,跟北京来的前辈青衣孙怡云合唱《桑园会》。与老派青衣唱“对儿戏”,嗓音不够相当的调门是办不下来的。

周信芳饰张良。

周信芳嗓音变成“沙哑”,见诸记载的是在丹桂第一台期间。1918年出版的《鞠部丛刊》,介绍“麒麟童”时称其“竭力发声,仅及调底,天不与以唱戏本钱”,此时调门低到“难上弦”,遂独出心裁,改用笛子或四胡伴奏(燕山小隐《近世伶工事略·麒麟童》)。这时,正是周信芳开始与福娘同居的时期。

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,周信芳的事业发展不太顺利。无论是在上海,还是在北方,奔波辛苦、挫折受欺,接连不断(此容另文详述),嗓音也一直不见好转。所以,1925年回沪以后,主要上演自己编演的新戏,老戏只演念白、做工为主的剧目,如《审头刺汤》《投军别窑》《打严嵩》《群英会》之类,唱不了唱工戏。相对而言,进入天蟾恰恰是他事业比较顺利的开始。一是包银大幅提高,二是有四年的时间,不再需要四处奔波。在此期间,通过欧阳予倩的介绍,他结识了田汉,共同搞起了“新国剧运动”;又逐步掌控上海伶界联合会,组织创办了《梨园公报》。说这四年,是周信芳艺术事业的“上升期”,恐怕并不过分。

但是,家里两位太太,作天作地,搞得他心神不宁,疲于应付:

欲寐,福娘争十四日不归,并追问正月半月问题寻衅,耽误一句,大起口角。(1930年10月5日)

丽琳因未看《法宫艳史》,或疑我未赴更新,哭至八点方眠。苦恼极矣!夜间泻三次,连日觉得疲倦无力矣!(10月15日)

亟往同福里,询来迟,我答。彼(福娘)仍哓哓不休。劝彼无争,现在时运不佳,□正居停,设法谋生,胡暇及此。她反大闹不休,无礼歪缠,至九时,臧伯庸来方止。(10月16日)

五时半至永吉里。她(裘丽琳)又瞎疑,两心不快。(10月19日)

六点丽琳和虞珊方来。听说我看《故都春梦》不曾和她先去,她又恼了。舞也未曾[跳],空候至七时,出礼查,不见她……(11月8日)

更多的细节,不宜多引。而周母在这一阶段,忽然大幅借债,推情度理也与裘丽琳有关。原配老实本分,不用说了;周与福娘同居十余年,也不涉及周家家政财产。周信芳赚的钱一直由母亲掌握。周在北京投资失败,也是打电报给周母,要求汇款。后来的诉讼报道中说,周信芳1923-1924年在北方,一直无法给足福娘生活费,每月只给150元,不足部分是福娘自己贴补。到1930年,累计已达2万元。日记中亦有记载。这笔钱一直拖到1935年,与福娘办理离异手续时,仍未给还。所以,对福娘,周母没有危机感。但是,有了裘丽琳则不同了。裘虽是有钱人家小姐,但此时她与家里脱离了关系,没有经济来源,而花钱却是大小姐的手面,且毫无计划:

忽忆赵家之四百元会钱,询问结果。丽琳说已付节账,后又说戏之耳。究竟实话诓话,语不得知。我劝她记账,她又使性儿。她口口声声爱我,然不知节俭,常有孩子气,使我失望,可怜啊!帮助无人,苦恼一世。(10月14日)

周母本身挥霍是一方面,但此时大幅向天蟾舞台举债,实际是透支周信芳的薪水,主要目的恐怕是防止周信芳的钱流入裘这一房。

三个女人围绕周信芳在金钱、感情上斗智斗勇,周的苦恼焦虑时时在日记里流露。他这时候的嗓音如此之哑,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。作为反证,周信芳的嗓音好转恰恰是在1935年与原配、福娘离异之后。

1932年,周信芳带着裘丽琳离开上海,福、裘之间的日常冲突自然消失,周信芳的精神压力明显减轻。1935年回沪以后,周信芳嗓音虽还不完全稳定,但明显好转。先在黄金大戏院与金少山合唱《法门寺》,到卡尔登时期更大唱《四郎探母》《珠帘寨》《桑园寄子》等以唱工为主的戏。1936年,周信芳拍摄了影片《斩经堂》,又分别在高亭、蓓开两家公司灌制唱片。电影录音时,嗓子虽然已没有1930年时的哑音,但是,一些该高走的地方,如“且把”的“把”字,“吴子颜”的“颜”字,“含悲泪”的“悲”字,“我且把”等都改成低走,“经堂叩”的“经”字干脆跳过,扔给笛子。但是,高亭唱片录的《斩经堂》却非常好,所有这些地方都上去了。此后,1947年的“杜寿义演”录音以及五十年代以后的演出、录音嗓子越来越好,足见生活稳定,情绪安宁对演员嗓音的影响之关键。

扎多依

责编 刘小磊